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良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42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626民初691号
案号
(2020)川0626执2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四川良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先富劳务费672483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费(资金占用损失费计算依据以672483元为基数,从2017年2月21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4.35%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96元,财产保全费4520元,合计10316元,由被告四川良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7-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英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584239110F
登记机关
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7号1栋2单元4层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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