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阮军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32********2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422民初1312号 |
案号 |
(2020)桂1422执1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强制执行(2019)桂1422民初1312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人阮军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5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50000元为本金,从2016年5月4日起至2018年5月4日按年利率7.125%计算利息,从2018年5月5日起按年利率10.6875%计算利息至清偿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