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0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01民初5004号 |
案号 |
(2020)新2301执10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协助原告宋青松办理位于“海联冷鲜交易市场一期项目大西渠镇区幸福村丘20栋-f220”商品房的不动产产权登记;二、被告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宋青松违约金135277元;三、被告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宋青松保全费5000元。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503元(减半收取),由被告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4-18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3000802142869 |
登记机关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大西渠镇幸福村21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