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燕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111********27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11民初31803号 |
案号 |
(2020)粤0111执25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袁开元与被告陈炳金、陈燕峰、陈燕辉于2018年1月28日签订的《合资建房协议书》无效;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陈炳金、陈燕峰、陈燕辉返还原告袁开元16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65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5月2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2-25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