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时建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06********1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82民初1251号 |
案号 |
(2020)豫0182执12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时建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史少文货款40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4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2011年12月18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以4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762元,由被告时建设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