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洪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22********17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2民初2447号
案号
(2020)鲁1322执16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郯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崔洪杰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朱坤杰偿还地板砖款102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4月11日起至被告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郯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6-16
发布时间
2020-07-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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