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润晖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76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1322民初2382号
案号
(2018)粤1322执7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广东润晖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刘晓峰工程保证金30万元(从2015年9月16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计至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被告符云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53元、公告费260元,合计7613元,由被告符云章、广东润晖工程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8-04-13
发布时间
2018-06-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符云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6MA5CEEC240
登记机关
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沙太路银利街34号四楼自编D0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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