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润晖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76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1322民初2382号 |
案号 |
(2018)粤1322执7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广东润晖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刘晓峰工程保证金30万元(从2015年9月16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计至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被告符云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53元、公告费260元,合计7613元,由被告符云章、广东润晖工程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4-13 |
发布时间 |
2018-06-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符云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6MA5CEEC240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沙太路银利街34号四楼自编D02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