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邹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5********15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24民初3638号 |
案号 |
(2020)黔0524执7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织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请求法院强制被申请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40378.42元,及截止2019年6月21日止的借款期利息27961.66元;以及2019年6月22日起以借款本金40378.42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375‰计算支付至偿还完毕之日止的罚息。二、请求法院强制被申请人皱婷、赵烨支付申请执行人保全费723元,案件受理费1508元,律师费1000元。三、请求依法变卖、拍卖被执行人提供抵押的车辆(车架号为:lbejmbjb2dx364547,发动机号:db135450),所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偿付申请人。四、请求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五、本案的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织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