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06********06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7年和民权初字第00468号 |
案号 |
(2020)辽0102执恢4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宁欠原告梁皎人民币70万元,被告李宁于2007年3月1日前偿还原告梁皎35万元,如果被告李宁逾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偿还全部款项;二、被告李宁于2007年4月1日前偿还原告梁皎35万元;三、被告李宁给付原告利息至2006年4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息;四、双方无其它纠纷。案件受理费1201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