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731********184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229民初453号
案号
(2020)桂1229执2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黄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覃帅借款本金50000元。案件受理费1175元,由被告黄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20
发布时间
2020-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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