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继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23********25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523民初2052号 |
案号 |
(2020)甘0523执2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甘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马继强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杨建军欠款600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以欠款6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从2018年12月31日至欠款实际履行完毕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马继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甘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