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怀化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0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湘1229民初789号 |
案号 |
(2019)湘1229执恢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黄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湖南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 600 000元,并支付从借款之日起按合同约定利息(含罚息)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已付利息予以扣除);二、被告怀化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如被告黄纯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申请法院对被告的抵押房产依法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并就所得价款在约定范围的399.747万元内优先受偿; 三、被告怀化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黄志顺、黄志云、彭爱玉、彭桂玉对上述物的担保即399.747万元以外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6 451元,由被告黄纯、黄志顺、黄志云、彭爱玉、彭桂玉、怀化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3-15 |
发布时间 |
2019-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湘1229执恢2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15 |
执行法院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600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志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2007406193948 |
登记机关 |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1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