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怀化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0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202民初1392号 |
案号 |
(2019)湘1202执12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1、被告怀化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李艳明借款本金人民币138 600元,并按照年利率6%支付自2019年2月28日起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的利息;2、驳回原告李艳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00元,减半收取1550元,由被告怀化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5-10 |
发布时间 |
2019-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志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2007406193948 |
登记机关 |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1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