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302********4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302刑初136号
案号
(2020)赣0302执9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人吴超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23日起至2022年1月22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03
发布时间
2020-07-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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