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311********1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322民初341号 |
案号 |
(2020)赣0322执8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上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黄志强、黄容拖欠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栗县支行贷款本金229203.23元,利息4767.26元(算至2018年2月4日,后期利息按年利率9.2625%另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栗县支行对抵押物赣jq5356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栗县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95元,由被告黄志强、黄容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