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8********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301民初3290
案号
(2020)新2301执4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宋军、宋体华向原告齐永德偿还借款1000000元、利息1000000元,合计2000000元。此款被告宋军、宋体华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200000元,于2020年3月1前偿付1800000元。本案受理费22400元,减半收取12200元,退付原告12200元,由被告负担122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3-30
发布时间
2020-07-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