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8********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01民初3290 |
案号 |
(2020)新2301执4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宋军、宋体华向原告齐永德偿还借款1000000元、利息1000000元,合计2000000元。此款被告宋军、宋体华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200000元,于2020年3月1前偿付1800000元。本案受理费22400元,减半收取12200元,退付原告12200元,由被告负担122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3-30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