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102********06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104民初7206号 |
案号 |
(2020)宁0104执6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玉祥、安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周紫娟偿还借款627525元及利息242203元,共计869728元,并按照年利率24%支付借款627525元自2019年5月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周紫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13812元,由原告周紫娟负担1519元,由被告杨玉祥、安丽负担1229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时间 |
2020-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