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102********064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104民初7206号
案号
(2020)宁0104执6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玉祥、安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周紫娟偿还借款627525元及利息242203元,共计869728元,并按照年利率24%支付借款627525元自2019年5月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周紫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13812元,由原告周紫娟负担1519元,由被告杨玉祥、安丽负担1229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1-13
发布时间
2020-07-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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