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翁伟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24********27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802民初4443号,(2020)粤18民终3812号 |
案号 |
(2020)粤1802执21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归还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律师费1000元,受理费70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