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202********0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闽0981民初5646号
案号
(2020)闽0981执15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王勇奇与被告练英玉、徐开顺徐成章、苏静共同确认,四被告共结欠原告王勇奇借款本金236000元、利息14000元合计250000元;二、被告练英玉、徐开顺在2016年12月7日前偿还原告20000元,在2017年1月25日前偿还原告10000元,在2017年3月27日之前偿还原告20000元,在2017年9月27日之前偿还原告50000元,在2018年3月27日之前偿还原告50000元,在2018年9月27日之前偿还原告50000元,在2019年3月27日之前偿还原告50000元,合计偿还250000元,由被告徐成章、苏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若四被告未能按照本调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还款,被告同意按逾期本金支付2%的月利息,原告有权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四、本案诉讼费4840元,减半收取2420元,由被告徐成章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6-03
发布时间
2020-07-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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