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东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223********12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2923民初186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内2923执2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杜军强、梁东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小林支付劳务费3668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5-15
发布时间
2020-07-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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