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汤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221********2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802民初4373号 |
案号 |
(2020)云0802执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杜兴中、汤林、潘存武于2019年12月20日之前向原告周贺田共同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5月15日起 以4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息2%计算);二、被告杜兴中、汤林、潘存武于2019年12月20日之前共同支付原告周贺田因诉讼产生的律师代理费176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300.00元,减半收取3650.00元。三被告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