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3221********2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802民初4373号
案号
(2020)云0802执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杜兴中、汤林、潘存武于2019年12月20日之前向原告周贺田共同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5月15日起 以4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息2%计算);二、被告杜兴中、汤林、潘存武于2019年12月20日之前共同支付原告周贺田因诉讼产生的律师代理费176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300.00元,减半收取3650.00元。三被告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1-07
发布时间
2020-07-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