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毕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05********19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104民初11965号
案号
(2020)辽0104执27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执行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649元,公告费400元;2、请求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强制执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申请人支付本案的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7-03
发布时间
2020-07-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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