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耿丽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23********24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123民初2482号
案号
(2020)辽0123执11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康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闻长有、耿丽娟欠原告韩立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90,000元(利息从2019年1月6日计算至2020年4月30日止);二、给付时间:于2020年1月15日前给付50,000元;2020年4月30日前给付40,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300,000元;三、若二被告未按约定时间给付,原告可要求被告立即给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四、被告耿尚明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双方再无其他争执。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170元,由被告闻长有、耿丽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康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07-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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