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527********1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424民初534号 |
案号 |
(2020)桂1424执1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林勇偿还王东平借款本金582 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15年1月20日起,以实际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之日止);二、驳回王东平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16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