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422********36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422刑初56号 |
案号 |
(2020)桂0422执7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韦雨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22日起至2020年11月21日止。所处罚金,限被告人于本案判决生效的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逾期则强制缴纳。)二、被告人黄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止。所处罚金,限被告人于本案判决生效的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逾期则强制缴纳。)被告人韦雨生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黄剑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责令被告人韦雨生、黄剑共同退赔被害人吴发勇经济损失人民币70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