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孔广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88********6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民终2932号 |
案号 |
(2020)晋1082执1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法院(2019)晋1082民初709号民事判决书;二、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孔广涛归还刘建新借款5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5月20日起至执行完毕止,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待看利率24%计算)。一审案件受理费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共计75元,均由刘广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