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建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902********365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辽0103民初7736号
案号
(2020)辽0103执51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沈阳让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冯建明尚欠原告锐洋集团沈阳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61316元,于2019年2月4日前给付原告锐洋集团沈阳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欠款211379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锐洋集团沈阳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欠款5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锐洋集团沈阳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欠款100000元,剩余判项详见文书案件受理费9300元,减半收取4650元由被告沈阳让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冯建明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7-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