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章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523********73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104民初26554号 |
案号 |
(2020)粤0104执199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谢章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齐展森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偿还欠款本金37万元及该款违约金(自2018年2月17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850元,由被告谢章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时间 |
2020-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