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云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25********7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104民初26562号 |
案号 |
(2020)粤0104执199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廖云川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齐展森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偿还欠款本金171081元及该款违约金(自2018年1月13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廖云川不履行上述债务时,原告广州齐展森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有权从依法处分被告廖云川提供抵押的粤s8cr73车辆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721.6元,由被告廖云川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时间 |
2020-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