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占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623********2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霍民初字第1842号 |
案号 |
(2020)内0581执恢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占林偿还原告翟淑宏借款155000元。于2016年1月30日前偿还原告翟淑宏借款5000元,于2016年2月29日前偿还借款5000元,余款145000元于2016年5月1日前付清;如被告王占林未按约定时间偿还借款,原告翟淑宏有权对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3410元,减半收取170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王占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时间 |
2020-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