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盛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623********26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东民初字第05973号 |
案号 |
(2020)辽0681执恢5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盛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孙琦货款9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61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