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明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5********00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1722民初3164号
案号
(2020)鲁1722执6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单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董明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50000元及相应利息。被告董方方、马庆立对上述借款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7985元由三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单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4-07
发布时间
2020-07-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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