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鹏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01********4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01民初2813号 |
案号 |
(2020)新2301执9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叶鹏飞返还原告新疆昌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息227639.13元,此款于2019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付清;二、被告叶鹏飞支付原告新疆昌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逾期利息损失40000元,此款于2019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付清。本案诉讼费2706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叶鹏飞负担。于2019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