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孟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2********69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122民初2604号 |
案号 |
(2020)豫0122执恢2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除被告徐亚伟已支付的利息六千元外,被告徐亚伟于2017年7月22日前偿还原告王凯亮自2015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0日的利息一万零二百元;于2017年8月22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一万元及利息六百元,共计一万零六百元;于2017年9月22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一万元及利息四百元,共计一万零四百元;于2017年10月22日前偿还原告本金一万元及利息二百元,共计一万零二百元;如被告徐亚伟逾期给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被告同意以该笔逾期款项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该笔款项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逾期利息;上述款项均按约定转入原告账户(账号为:621081243001110763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中牟县支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孟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原告王凯亮今后不再就本案向被告徐亚伟、孟磊主张任何权利,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纠纷; 四、案件受理费350元,由原告负担175元,由被告徐亚伟负担175元(已当庭给付原告王凯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时间 |
2020-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