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平顶山市华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80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403民初4493号 |
案号 |
(2020)豫0403执3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平顶山市华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退还原告郑州德扬汽车饰品有限公司保证金1000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被告平顶山市华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0-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乐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06780739676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南侧(市得佳汽车销售公司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