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建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82********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82民初4290号 |
案号 |
(2020)豫0482执39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建伟于2019年12月5日前偿还原告赵延召欠款10000元,于2020年6月5日前偿还原告赵延召欠款13000元,双方之间纠纷全部清结。二、其他事项双方互不争执。案件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212.5元,由被告刘建伟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时间 |
2020-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