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金都石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09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685民初2522号 |
案号 |
(2020)鲁0685执5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金都石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李蒙货款9439元。二、驳回原告李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4元,由原告李蒙负担72元,被告山东金都石材有限公司负担11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时间 |
2020-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明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574098130XN |
登记机关 |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招远市张星镇北于家庄子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