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27********02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327民初2608号
案号
(2020)鲁1327执13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莒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给付申请人借款75468.13元、利息739.68元及罚息(以75468.13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9.45计算);2、被执行人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给付申请人借款2000元、利息127.76元及罚息(以2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9.45计算);3、被执行人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给付申请人借款20000元、利息1216.66元及罚息(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9计算);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64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08
发布时间
2020-07-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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