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02********53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102民初20556号
案号
(2020)辽0102执45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止到2019年8月2日,被告王涛欠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借款本金67,270.13元、利息(含罚息、复5利)2,559.19元,合计69,829.32元。被告王涛于2019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平安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上述借款本息。自2019年8月3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及罚息、复利按双方《个人信用贷款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双方解除《个人信用贷款合同》;二、被告王涛于2019年12月20日前给付原告平安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律师费2,000元;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96元,减半收取798元,保全费718元,由被告王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7-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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