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02********53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02民初20556号 |
案号 |
(2020)辽0102执45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到2019年8月2日,被告王涛欠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借款本金67,270.13元、利息(含罚息、复5利)2,559.19元,合计69,829.32元。被告王涛于2019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平安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上述借款本息。自2019年8月3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及罚息、复利按双方《个人信用贷款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双方解除《个人信用贷款合同》;二、被告王涛于2019年12月20日前给付原告平安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律师费2,000元;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96元,减半收取798元,保全费718元,由被告王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