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303********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322民初739号
案号
(2020)豫0322执1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孟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洛阳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李凯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原告司三伟借款85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7月25日按月息2%算至实际归还之日)如被告未按判决书限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2300元,减半收取6150元,由被告洛阳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凯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孟津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3-18
发布时间
2020-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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