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303********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322民初739号 |
案号 |
(2020)豫0322执1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洛阳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李凯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原告司三伟借款85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7月25日按月息2%算至实际归还之日)如被告未按判决书限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2300元,减半收取6150元,由被告洛阳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凯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8 |
发布时间 |
2020-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