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2********12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812民初1168号 |
案号 |
(2020)鲁0812执6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山东圣明纸业有限公司欠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94000元、至2018年5月17日的利息189907.39元及2018年5月17日之后至借款付清之日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从2018年6月至2020年4月,每月20前偿还借款本金25000元;剩余借款本金4419000元及利息(以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为准)于2020年5月20日前一次付清;二、如山东圣明纸业有限公司未按上述调解协议第一项约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未到期的债务视为到期,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一并申请执行;三、山东瀚邦胶带有限公司、济宁正翔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林建、刘蕊、林虎、常翠英、马伯平、韩鸿雁、刘岩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四、山东瀚邦胶带有限公司、济宁正翔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林建、刘蕊、林虎、常翠英、马伯平、韩鸿雁、刘岩对上述调解协议承担清偿责任后,应当免除其保证责任,并可以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山东圣明纸业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48087元,减半收取24044元,由山东圣明纸业有限公司、山东瀚邦胶带有限公司、济宁正翔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林建、刘蕊、林虎、常翠英、马伯平、韩鸿雁、刘岩共同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