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步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224********859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渝证字第10181号
案号
(2019)黔0502执20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公证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截止2018年11月8日,贷款本金3,739,811.81元; 截止2018年11月8日,贷款利息171,603.92元; 截止2018年11月8日,逾期利息罚息9,813.84元; 合计:3,921,229.57元。 2018年11月9日起的贷款利息、逾期罚息、复利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执行,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为止,利随本清。2、可供执行的抵押物:贵州兴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房产:毕节金海湖新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中屯村兴国.锦绣康城6幢11层1号;毕节金海湖新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中屯村兴国.锦绣康城6幢12层1号;毕节金海湖新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中屯村兴国.锦绣康城6幢13层1号。3、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9-05-20
发布时间
2020-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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