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艳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25********18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281民初1549号
案号
(2020)豫1281执5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义马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双方对账确认,被告孙艳芬、吕亮尚欠原告高迎军借款本金100000元,截止起诉之前的利息30000元,共计130000元。二、被告孙艳芬、吕亮于2020年3月30日之前偿还原告高迎军利息30000元;于2021年2月28日之前偿还原告高迎军本金50000元;于2022年2月28日之前偿还原告高迎军本金50000元。三、如被告孙艳芬、吕亮未按约定如期足额偿还原告借款,则视为全部借款到期,原告可一并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28元,减半收取1514元,由被告孙艳芬、吕亮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义马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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