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军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281********5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281民初741号 |
案号 |
(2020)豫1281执5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曾军周欠原告岳强周借款2400000元。于2018年7月30日之前偿还400000元;自2018年8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50000元,直至还清。二、如果被告没有按上述期限偿还欠款,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欠款及利息(按年利率18%计息,自2015年7月2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6000元,减半收取13000元,被告曾军周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