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临朐县弘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87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临法民初字第3564号 |
案号 |
(2020)鲁0781执8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伟成集团有限公司、陈德胜支付原告林星欠款800万元及利息;二、被告白应春、冯利军、山东伟成美术馆有限公司、临朐伟成百货有限公司、临朐伟成大酒店有限公司、山东临朐永和餐饮有限公司、临朐县永泰装饰艺术有限公司、临朐茂森红木家具有限公司、临朐县利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临朐县弘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山东伟成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被告山东伟成集团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678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73800元由各被告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冯利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005887738719 |
登记机关 |
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城关街道滨河西路446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