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俞达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68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721民初2065号 |
案号 |
(2020)桂0721执4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广西俞达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双倍定金30万元给原告广西菱通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2 900元,由被告广西俞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俞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0796842309E |
登记机关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与金湖路交汇处君悦大酒店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