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101********08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105民初2942号
案号
(2020)鲁0105执35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萍尚欠原告闫井平1万元,被告张萍自2020年5月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每月30日前向原告闫井平还款1000元,剩余3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还清; 二、如被告张萍任意一期未按约定向原告闫井平还款,则原告闫井平有权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原、被告基于本案别无纠葛;四、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被告张萍自愿负担(已由被告张萍当庭支付给原告闫井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6-22
发布时间
2020-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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