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101********08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105民初2942号 |
案号 |
(2020)鲁0105执35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萍尚欠原告闫井平1万元,被告张萍自2020年5月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每月30日前向原告闫井平还款1000元,剩余3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还清; 二、如被告张萍任意一期未按约定向原告闫井平还款,则原告闫井平有权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原、被告基于本案别无纠葛;四、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被告张萍自愿负担(已由被告张萍当庭支付给原告闫井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