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卫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222********3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222民初1149号
案号
(2020)豫0222执8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许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卫杰自愿给付原告刘文荷借款本金45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刘文荷借款15000元,于2020年7月30日前给付原告刘文荷借款3000元,于2020年8月30日前给付原告刘文荷借款3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刘文荷借款24000元。若其中一批不按时履行,原告刘文荷有权以90000元一并申请执行;二、原告刘文荷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被告陈卫杰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许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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