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永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3********40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726民初2184号 |
案号 |
(2020)豫1726执10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泌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秦永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韩本富偿还借款20 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 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29日起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秦永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泌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