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妍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85********65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685民初2574号 |
案号 |
(2020)鲁0685执6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侯妍伶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兰少慧借款575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38元,由被告侯妍伶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